7月份,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坚持日常巡查、市县联动、错时错峰、突击夜查,共查获76台涉嫌非法营运车辆。7月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市场打非治违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路面执法专班持续每日在城区交通场站、重点路段开展行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案例1:7月13日20时29分许,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武当山机场巡查时发现,鄂CD86959白色帝豪牌小型轿车正在上车客。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杨某某于当晚20时18分通过“滴滴出行”接到网约车订单,行程是从武当山机场到白浪东路十堰十阳兰天宾馆,杨某某尚未收取运费。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杨某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案例2:7月10日20时7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上海路招商银行附近路段检查时发现,鄂CD75818小型普通客车正在下客。经查,该车驾驶员刘某某于当日19时55分通过“滴滴出行”接单,搭载两名乘客从大洋五洲北2门到招商银行十堰分行营业部,通过“滴滴出行”收取车费7.09元,正在下客时被执法人员查获。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刘某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案例3:7月21日20时41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城市公共交通执法大队在人民路新凯悦酒店路口检查时发现,鄂CD33011威马牌小型客车正在下客。经询问乘客得知,其通过“滴滴出行”约到该车,行程是从万达广场到人民路新凯悦酒店。该车驾驶员陈某某所述与乘客一致,其“滴滴”平台显示收取车费7.24元。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陈某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提醒,请广大市民选择乘坐合规车辆,共同抵制“黑车”。如发现违规营运行为线索,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告知辖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或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
编辑:张红艳